屏東縣教師職業工會代表甘淑芳副理事長參加11月24日縣府召開「國民中學教師及兼行政職務教師每週授課節數訂定實施要點」修訂會議之會後報告
100.11.25
11月23日收到21日已召開過之「國民小學教師及兼行政職務教師每週授課節數訂定實施要點」第二次修訂會議公文,實在令人傻眼!
本會總幹事林蕙蓉趕忙追電抗議,並要求24日所召開之「國民中學教師及兼行政職務教師每週授課節數訂定實施要點」修訂會議之公文必須在當日內送達(11/23),直到下午五點,縣府終於傳真了一份無縣長簽名章之公文……
11月24日的會議終於能參與了!
(一) 依據【教育部補助國民中小學調整教師授課節數級導師費實施要點】調整「國民中學教師及兼行政職務教師每週授課節數訂定實施要點」→本縣國中教師人數2009人,每週均減授2節,共減4018節,可運用之經費為360(元)X4018(節)=1,446,480元。
(二) 本會主張
1. 應增加國中小員額編制,並將控留名額增加至10%。
2. 主任、組長應採最低固定節數。
3. 增加資訊組長以支援學校專業需求。
4. 各校協助行政教師減授之總節數應增加。
5. 特教教師授課時數應列入(因屬特殊教育法,會議性質不同,因此無法於會議中討論)。
7. 「因公排代」當週適有代課,則無法計發代課鐘點,甚不合理!
8. 專任教師代理兼導師得減授節數,專任教師代理行政職務也應減授節數。
9. 應回復每九班增置一名教師。
10. 12年國教標榜多元學習、適性發展,目前各領域授課節數不同,應調整一致,望能積極尋覓財源降低授課時數
(三) 會議決議:(詳細內容仍以教育處公告為準)
1. 主任、組長、各領域均採最低固定節數排課。
2. 教師每週均減授2節,主任、組長最少授課1節。
3. 依據「教育部補助增置國中小輔導教師實施要點」聘任輔導教師之學校,不再另設表列之輔導教師。
關心且維護全體教師的權益是所有教師團體首要之務,集思廣益也才能更完善妥切,教育處終也廣納善言,邀請各組織與會,且讓我們一起為教育界努力吧!
屏東縣教師職業工會 副理事長 甘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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