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5日 星期五

【會議報告】屏東縣教師職業工會代表甘淑芳副理事長參加11月24日縣府召開「國民中學教師及兼行政職務教師每週授課節數訂定實施要點」修訂會議之會後報告


屏東縣教師職業工會代表甘淑芳副理事長參加11月24日縣府召開「國民中學教師及兼行政職務教師每週授課節數訂定實施要點」修訂會議之會後報告

100.11.25

1123日收到21日已召開過之「國民小學教師及兼行政職務教師每週授課節數訂定實施要點」第二次修訂會議公文,實在令人傻眼!



本會總幹事林蕙蓉趕忙追電抗議,並要求24日所召開之「國民中學教師及兼行政職務教師每週授課節數訂定實施要點」修訂會議之公文必須在當日內送達(11/23),直到下午五點,縣府終於傳真了一份無縣長簽名章之公文……

   1124日的會議終於能參與了!



(一)      依據【教育部補助國民中小學調整教師授課節數級導師費實施要點】調整「國民中學教師及兼行政職務教師每週授課節數訂定實施要點」→本縣國中教師人數2009人,每週均減授2節,共減4018節,可運用之經費為360()X4018()=1,446,480元。

(二)      本會主張

1.   應增加國中小員額編制,並將控留名額增加至10%

2.   主任、組長應採最低固定節數。

3.   增加資訊組長以支援學校專業需求。

4.   各校協助行政教師減授之總節數應增加。

5.   特教教師授課時數應列入(因屬特殊教育法,會議性質不同,因此無法於會議中討論)。

6.   藝術人文領域及社會領域授課節數應降低。

7.   「因公排代」當週適有代課,則無法計發代課鐘點,甚不合理!

8.   專任教師代理兼導師得減授節數,專任教師代理行政職務也應減授節數。

9.   應回復每九班增置一名教師。

10. 12年國教標榜多元學習、適性發展,目前各領域授課節數不同,應調整一致,望能積極尋覓財源降低授課時數

(三)      會議決議:(詳細內容仍以教育處公告為準)

1.   主任、組長、各領域均採最低固定節數排課。

2.   教師每週均減授2節,主任、組長最少授課1節。

3.   依據「教育部補助增置國中小輔導教師實施要點」聘任輔導教師之學校,不再另設表列之輔導教師。



關心且維護全體教師的權益是所有教師團體首要之務,集思廣益也才能更完善妥切,教育處終也廣納善言,邀請各組織與會,且讓我們一起為教育界努力吧!



屏東縣教師職業工會 副理事長 甘淑芳

10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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