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近日縣府來文有關〔調查性侵同意書〕一事
近日接到許多老師打電話反應關於學校強迫老師們簽〔調查性侵同意書〕的問題,今天打電話去教育處詢問此事,
教育處承辦人的回答簡單的摘要就是:「尊重老師的意願,非強迫性質...但希望老師們配合...否則將來出事學校要負責.....〕
本會仍然需提出幾項提醒與建議:
1. 新進人員的身份確認應於報到時就該由學校人事室做基本的查詢,查閱教育部不適任教師資源網是基本功課。
2. 未查明就聘僱具有不適任、性侵加害刑事案件確定者,出了事情是學校相關行政人員的疏失,教育處應懲處失職人員,而不是要所有屏東縣的老師「先簽同意書,同意教育處申請調查證明自己沒有性侵害犯罪,否則就是有問題的老師」。
3. 如此的做為是非常不尊重老師,也沒有人權可言,教育處的作法未免也太粗糙,學校行政人員為了使命必達,用脅迫的方式要求老師簽署同意書更是需要檢討!
4. 教師在學校有性侵事實,校方應啟動性平會、教評會及通報處理機制,本來就有要求啟動調查的權力。沒有必要勞師動眾的要求所有老師都填具同意書同意調查個人刑事案件。
5. 不填同意書的教師也不該被認為就是有問題!
6. 建議教育處在傳達與教師個人名節相關事項時,多用點心,多點尊重,否則老師們動輒得咎,得不到該有的尊重,並非屏東縣教育之福!
屏東縣教師職業工會 總幹事 林蕙蓉 2011. 12.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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